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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万夫之勇(2)

很明显,他是有这种自知之明的,否则的话,以他所从事的这种高危职业,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但是这次,杨天义却冲动了一把,他决定独闯敌营。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奇异的景象:大部队过后,跟上来了一支杂乱无章的队伍,很明显,这是一个后勤保障队伍,里面多是妇女老人和孩子,看来竟都是随军家属。马车上拉的也都是些锅碗瓢勺木盆帐篷之类的东西。

队伍的两侧稀稀拉拉地跟着十几个士兵,却都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仿佛前面部队所发生的一切跟他们都毫无关系似的。

这样的虾兵蟹将,杨天义还是不怎么放在眼里的,而后勤部队对于战斗部队的影响力,他却是深悉于心。要是能趁机把补给都给烧掉,这支部队也就不战而溃了。

想到这里,杨天义决定冒一次险,虽然他说不清楚是为了什么,或是为了谁。因为至少就目前而言,在这个世界里,还没有谁让他觉得值得用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做这件事,完全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实现利益的更大化,谁会不干?

但是这次,他错了,因为他马上就会遇上一个强劲的对手。

杨天义掏出匕首,悄悄地迂回下山,蹑行于队尾,觑准机会,突然从树后窜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干掉了两个贼兵。

家属支队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顿时哭爹叫娘地乱成了一锅粥。待看到偷营的只有一个人,剩下的贼兵们叫嚷着又冲了上来,挥舞着铁锹木耙,将杨天义围在中间,却又不敢真个靠近。

杨天义此时不愿多做杀戮,便收起匕首,赤手空拳冲入人群,展开近身格斗。贼兵的长兵器此刻完全发挥不了作用,反而不时的成为杨天义格挡攻击的工具,不一会儿,便有十数个贼兵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痛苦地大声呻吟。

剩下的几人紧贴在一起,只是挥舞兵器阻挡,却是再也不敢进攻了。杨天义一时之间也是无法接近,只好一边周旋一边寻找引火之物。

只要能把装粮食的车辆烧着,自己就可以全身而退了。

正在这时,从队伍前方奔来一骑,马上坐一高大粗壮的汉子,年约三十岁许,方面阔耳,颧骨高耸,鹰目如电,满脸虬髯,手中拿着一杆丈许长的厚背大刀,远远地冲着杨天义恶声吼道:“哪里来的兔崽子,竟敢乱我大军!”

山谷之中,喊声震耳欲聋。

“好一员猛将!此人有万夫不当之勇!”杨天义仅从那杆重约六七十斤的大刀便做出这样的判断。寻常之人,拎起来便觉吃力,此人竟能挥舞自如,其臂力应远在自己之上。

“李总旗,这家伙是个硬茬子!”几名贼兵见主将杀来,赶紧让开一条道路。

“狗屁的硬茬子!吃你自成爷爷一刀!”猛将转眼便到跟前,大刀高擎,夹带着风声,以奔雷之势狠狠地向杨天义劈了下去!

杨天义不敢直撄其锋,只得闪身避开,谁料想这员猛将功夫不俗,那大刀竟如影随形,一撩又至,杨天义再躲,那大刀紧跟着斜砍而来,杨天义避之不及,左臂被刀锋划过,鲜血顿时染红了衣衫。

与这一刀相比,昨晚挨的那一刀顶多只能算是划破皮。

杨天义确实没想到对手的实力如此强悍,更何况对手还能借助马的力量,用的又是长柄大刀这种重型兵器,杨天义基本上完全处于被动挨打局面,他的怒火“噌”地一下便燃烧起来,立即决定逃!

不逃还能干吗?

拿着一把匕首跟大刀死扛?

或者等着失血过多无力抵挡然后被砍于马下?

要想成为合格的杀手,首先就要学会避免被杀!这么简单的道理,杨天义早就铭刻于心了,此时更是毫不犹豫的付诸行动,跃过路中间的马车,直接向对面山上奔去,只要钻进树林,对手的马匹大刀优势就全都无处发挥了。

不想那员猛将只是一阵仰天狂笑,并没有追来。

杨天义一边奔跑,一边撕下衣服包裹伤口,突然间好像想到了什么,虎躯猛得一震:“李总旗,自成,李自成!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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