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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第51章

方浣睡了一觉醒来觉得有点闷,顺手把盖在头上的衬衣掀了下去。他愣愣地看看外面,不知道现在在什么地方,又看看手里的衬衣,也不知道哪儿来的。

然后他看了一眼周唯赢,周唯赢耳朵里塞着耳机,端坐在一旁合着眼睡觉,方浣把身上的衬衣盖到了周唯赢身上,周唯赢就醒了。

“怎么了?”周唯赢揉了一把脸,把耳机摘下来问他。

“你的衣服。”方浣用眼神示意。

“我不冷。”周唯赢把衣服又盖回了方浣身上,说,“你还睡觉么?”

“不睡了,再睡头疼。”方浣说,“聊会儿天吧。”

周唯赢问:“聊什么?”

方浣第一个反应是“最近过的怎么样”,但这个命题他觉得逊爆了,仿佛什么再见前任的戏码似的。周唯赢的生活他不用旁观都知道是什么节奏,吃饭睡觉工作,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那件衬衣周唯赢不要,他干脆又往自己身上拉了拉,这样好像周唯赢在抱着他一样。

“你相亲怎么样了?”方浣小声问,“合适么?”

“例行公事而已。”周唯赢说,“没什么合适不合适的。”

方浣不懂:“例行公事?那你以后还会再相亲么?会例行公事的结婚么?”

周唯赢问:“你问这个干吗?”

“问问。”方浣说,“你好像从来没跟我说过喜欢什么样的人,我有时候也很好奇,你跟我说说吧。”他想如同往常一样去拽着周唯赢的袖子晃一下,但是现在是夏天,周唯赢穿的短袖,方浣的手伸了出去不知道该怎么办,悬停在半空中,又悻悻地收了回来。

“没什么喜欢的。”周唯赢说,“哪怕是天仙,到最后不也得是柴米油盐地过日子么。所以想这些杂七杂八的也没什么用。”

方浣问:“你这种没要求的人跟要求很多的人有什么区别?那我问你,是你想找一个你喜欢的,还是喜欢你的?”

周唯赢扭过头来不耐烦地说:“方浣,也就你这么大的小孩儿会成天到晚把喜不喜欢放在嘴边,这个世界上哪儿有那么多喜不喜欢啊?”

方浣动了动嘴,很想反驳周唯赢,可是找不准角度。他是很典型的关心则乱,以前不喜欢周唯赢的时候撒泼打滚不要脸的事情简直就是信手捏来,现在喜欢周唯赢了,就很怕自己多一句少一句都会被对方嫌弃,把握不好分寸感。

无论那样的感情是否会被回应,方浣总是不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卑微的角落中。

“……我也没有很小很幼稚吧。”方浣自言自语地说,“我也可以给我的很多粉丝当叔叔了。”

周唯赢问:“你怎么不给他们当姨?”

方浣嘟囔:“因为他们没有姨夫。”

“你最近怎么这么恨嫁?”周唯赢挑眉,“谈恋爱谈得不顺?那个谁对你不好?”

“分了,你不知道?”方浣意外。

周唯赢也很意外,他好像这段时间没断网断电吧?之前还在方浣家里看到江雪松你侬我侬,怎么没过多久就分了?他对于方浣的混乱情史有点不敢恭维,不知道方浣这样晃荡到什么时候能是个头,说:“既然谈恋爱就认真谈,不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跟闹着玩有什么区别?”

“难道你的感情经营的很成功么?”方浣说,“干嘛教训我?”

“我……”周唯赢被方浣噎了一下说不下去。他虽然不擅长经营感情,但如果不是他前妻提出离婚,他绝对可以履行婚姻的誓词,不管贫穷还是富有,绝对忠贞地陪着对方走到生命的尽头。

“你在听什么?”方浣用下巴指了一下周唯赢手里的耳机。周唯赢看了眼自己的手机,说:“播放器里随便放的。”

方浣说:“我也想听。”

周唯赢把一个耳机递给了方浣,耳机的旋律很轻快,有个吊儿郎当的男人在唱:总有一天我会离开你,总有一天我会抛弃你,总有一天我会伤害你,伤害你……

抵达之后又转乘汽车,下午时才到了他们这次的拍摄地。感觉不像是什么有名的江南水乡,一条小河在镇中穿梭而过,出镇之后变得宽广了许多,周遭是仿佛完全没怎么开发过的芦苇荡。

周唯赢虽然不知道方浣在棚里拍的照片是什么样的,但他感觉这种生活气息跟方浣一点都不搭调,也不理解为什么方浣会选择这里。

他们入住在一家民宿里,小院儿是典型的江南建筑,被方浣整租了下来。今日旅途劳累,大家分好房间之后各自活动休息,不做其他工作。这世界上没方浣这么好说话的金主,Sam心中非常感动,和助理出去溜达了一圈,提了一兜子冰棍儿回来。

小院儿里什么都有,镇子里也什么都有,俞辉出去买了菜回来给大家做饭。饭桌就支在了院子里,大家一边吃饭一边聊天,这里远离网络远离无用社交,电视都懒得开,无聊了就抬头看天,天上的星星清晰可见,能够让人逃离一切烦恼。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选这里么?”方浣放下筷子问。

大家都投来疑问的目光。

方浣说:“我就是想找一个跟我生活的环境不一样的,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小地方。这不就是大多数人的生活么?”

Sam问:“那这是你的目标客群么?”

“不是。”方浣说,“我只是想表达。”归根结底他带着点艺术家的气质,所有出自他手的东西都是一种表达。对于生活的态度,对于审美的态度,对于世界的态度,它们对于方浣来说没有什么复杂,简单截说,就是此时此刻他的所想所做,也许明天他就又会换一种想法。

次日一大早,他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带着Sam出去拍照。

夏天的南方闷热潮湿,方浣的头发长长了许多,来之前只是做了简单的修剪,发丝还没有长过他的脖子,有些被汗打湿了,贴在了脸上。他用自己的眼影盘画了淡妆,走在这个闭塞的小镇里还是会被投以异样的眼神,但是他也不太在乎。

Sam喜欢他高傲地走过各种眼神时的样子,那种对比和反差很强烈,两个人走走拍拍,就跟记日记一样,上午就过了一半。

“Sam,你有多久没写生过了?”方浣问。

“很久了吧。”Sam又认真想了一下,“真的很久了,当摄影师是用镜头来记录感受,很久没动过笔了。”

方浣说:“其实我也是,在这种地方就有点想画画了,你看,河边的老奶奶仿佛可以一坐坐一天,除了阳光,这里什么都不会变,慢得足够用笔可以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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