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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之面朝大海

然而前几天才知道,有两位庆余年的读者因为看书而走到了一起,开始恋爱这真是不知道说什么,自我感觉挺强大的。庆余年从保姆进阶成了红娘,可喜可贺,祝福他们,虽然现在还是远程恋爱,然而这算什么呢想想可怜的我关于这两年的故事有什么遗憾的没有没有,真没有,我尽了自己的力,从事着自己喜爱的职业,挣取养家糊口的钞票,很满足。然而只是有些累,当初写朱雀记的时候,那是个不停学习的过程,所以写完了,也学到了很多东西,感觉很充实饱满,而庆余年却是不停地掏着我的脑袋,快要把我掏空了。

很文艺,又开始文艺了。

庆余年写的不错,这不是自恋,而是写完之后的自我认知,每天平均要更新五千字以上,能写成这模样,差不多了。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什么呢很多很多,前面提过很多画面,此处不再重复,反正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很好很好的,哈哈,而且我都喜欢。

我身骑白马走三关。

我的桌面是庆余年的画儿,范闲闯法场之后,一位朋友所绘黑骑打扮的范闲,很是壮美,我不懂画,但我很喜欢,偶尔在网上看到了,非常感谢这位不知名的朋友,因为他还画了很多张,我都收集了,只是画上您的签名我实在不敢瞎认,怕认错了丢人。

我的收藏夹里有很多庆余年的演员表,从坏笑同学,到书评区诸多同学,这个演员表列了无数次,而最新的一次,则是某位mm读者找的真人相片演员表,惊着无数人,自然也jing了,很是感谢这位mm读者的用心,更感谢上天宠爱,让这么多mm读者来看我这故事。

我很喜欢那个演员表里所选的桑文,真的很温婉,我心里最初也有一个桑文,超级星光大道里面的一位小提琴姑娘,主要是嘴巴比较大,而且家庭主妇也有杀伤力。

海棠的选角也挺好,至少那张照片挺好,只是先前也说了,我是照着罗桑实挑的咧,韩艺瑟这狐狸jing一旦乡土,真是能煞人啊。

范思辙选的尤其好居然和我一模一样暗中吐血去,丑照居然到处飞啊谢谢所有的人,真的,谢谢所有喜欢看庆余年的朋友,因为你们的喜欢,对我来说,本身就是种奖赏。

后记写这么长,不知道以后有没有,但以前估计不太多。可我还想写,朱雀记的时候,也写了这么长的后记,显得格外认真,根本不在意可能大多数的书友已然飘然远去。

像是在总结人生大事一样,是的,因为我始终把写书这件事情当成大事,我是要干一辈子的,我难得找到这么一个自己喜欢的营生,当然要一直干下去,每一本书的结束,对于我而言,都极为重要,这代表着曾经的努力和为之付出的时间。

我很看重的事情,对于世界来说,是芝麻不如的小事。尤其是每每有所感叹的是,网络上的小说,无论当时怎样光彩,可终究还是会被人遗忘。我零三年开始在网上写小说,前面有人,旁边有人,有很多极好的小说,却已经很少有人能记得了,这种感觉真的不怎么棒。

是的,我们这些人写的是yy小说,意yin小说,快餐小说,网络小说其实都是狗屁,我们写的东西叫做通俗小说,或者说是商业小说,这就是我一直坚持的观点。

我们可能不高深,不可能高深,然而写的再差,能让读者打发时间,消除压力,这便是功德,这就是通俗小说的意义所在,大仲马,金庸,只不过比咱写的好些,根骨里,咱们都是混一个江湖的,不是吗

翻翻中国小说史略,其实古时候的同行还很多,而且他们那时候往往还挣不着钱。

去年七月在上海,某作协主席与三少,跳舞在那里谈论网络与传统的问题,我在下面听着,就在想这个问题,通俗小说由来已久,必将永生永世的持续下去,与天地同寿啊,那我写这个,至少可以写到死,也不怕没饭吃吧

噢,不是愤怒,只是在想这个问题,并且有些害怕自己写的东西,将来真的会被所有的人都忘记,我不喜欢这种感觉。

所以写这么长的后记,让我自己的记忆深刻些,同时也请大家记得,庆余年,朱雀记,映秀,因为就像前面说的,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如果你们还能忘不怕,我反正要继续写书,一直写,然后再写后记提醒你们,哈哈。

我在起点看很多,我自己很感谢这些作者能够写出让我高兴愉快爽利或感动的情节,陪我过了这两年。

特此鸣谢:重生于康熙末年,官仙,平凡的清穿ri子,时空走私从2000开始,致命武力,美女部落的守护神,大内高手,重生之官路商途,重生之官道,机动风暴,星际之亡灵帝国,娶个姐姐当老婆,很纯很暖昧,香国竞艳,貌似纯洁,艳遇传说,史上第一混乱,顺明,江山美sè,绝顶,与婠婠同居的ri子,篡清,人道天堂,恶魔法则,官路风流,宦海沉浮,官路迢迢,冒牌大英雄,流氓高手,苏联英雄,隐杀,冠军教父,改写人生,同居博客,极品家丁,回到明朝当王爷,迷失在康熙末年,水煮清王朝,光荣之路,崩云乱,冠军教父,寄生体娘的,不能再写了,我这是纯凭记忆写的,肯定有错有漏,至少还有大半的名字一时没想起来,要得罪死人了。不过反正这也不是广告,这广告也不可能有啥效果不是只是真的谢一声,有书看的ri子就是好ri子,排名不分先后,哈哈。

同时鸣谢天涯真我版发照片的姑娘们,特别鸣谢娜娜。

后记再长,我再能罗嗦,可总也有完的时候。或许正是因为不想写完,这种怨念太强大,所以电脑出了问题,所以当写最后两章之前,我专程去剪发,以表达自己的郑重时,我家楼下剪头发的小姑娘把手指头剪伤了,真是抱歉,据姐夫昨天说,她家理发店还关着门的关于新书的题材和发书时间,真的有些惭愧,题材还没有定下来,以前是想写重生来着,向周行文同学,檀郎、更俗同志们好好学习一下,然而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我还在考虑当中。

至于发书的时间,那就更久了,至少是四月以后的事情。亲爱的老t教育了我,然而我可能还是要休息一段时间,人气这种事情很虚妄,依理讲,我肯定是要连着发新书是最好的,可是如果我写的不好看,您也不会看不是

我能力不足,很难一本接着一本地搞,我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好好地准备一下新书,不管什么题材,该买该借该偷的资料总是要准备好,大纲总是要在脑子里形成一个故事,才能动手,就像庆余年一样,我总得想好故事里面的人物是什么样的家伙笑着说,庆余年开始写的那天,我才想出来男主角的名字,范慎,那是剩饭,范闲,那是大家都知道的犯嫌。我是个没有创意,只能吃剩饭,并且罗嗦的有些犯嫌的人。

再一处闲话,之所以末章里淑宁很显眼,那是因为平清里面淑宁真的渐渐如伟大所说,变成一块背景板了,我喜欢淑宁,不甘心咦,是伟大说的还是汤姆说的忘记了平清是烂尾是烂尾最近被香蕉骂烂尾的怨念在这里发泄出来

好吧,最后说,我是喜欢范闲这个人的,因为他就是我们。

能把这篇后记看到这儿的朋友,那绝对是铁子了。铁子是东北话吧,我一直在学东北话,因为我可能要去东北了,微笑中。

庆余年这个书名的意思很多重,最开始的时候就和朋友们说过,代表着庆幸多出来的人生,在庆国度过余年,庆帝的国度进入了末期,还有一个意思,零七年五月的时候,我说不告诉你们。

其实很简单,领导在大庆,我想去大庆,共度余年。

海子的诗,结尾的词,送给自己和领导以及亲爱的兄弟姐妹们: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chun暖花开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告诉他们我的幸福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我将告诉每一个人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chun暖花以下纯属虚构,绝对虚假,顿准也描过,我再描一次,只是为了满足和梳理我自己的情绪。

“叶子,你的眼睛有治了。”

“嗯”

“那床的病人死了。”

“真可怜。”

“是啊,听说最后死的时候,一个人就只能哭,好在没有把眼睛哭坏。”

有一年,雪山中的神庙,一个穿着秀气小皮袄的小姑娘,痴痴地看着身旁眼睛蒙着黑布的少年,说:“竹竹,你怎么这么酷呢”

那一年,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肖恩与苦荷,流着泪爬到了黑青sè的神庙前,然后从里面跑出来了一个小姑娘。

还是同年,那个蒙着黑布的少年,远远地看着那顶透着灯火的帐蓬,小姑娘在帐蓬门口看着风雪,二人目光相触,便不分开。小姑娘让少年跟着自己离开,少年不肯,于是小姑娘跟着他回到了庙里,没有任何言语。

又过了一年,小姑娘终于带着瞎子少年离开了那座冰冷的庙,少年的手里提着一个沉甸甸的箱子。

那一年,小姑娘和少年在大魏国内游历,少年杀了很多人,他们来到了东夷城,然后在大青树下,看到了一个专心致志戮蚂蚁的白痴。

有一年,渐渐长大的小姑娘和少年坐着海船沿着蜿蜒起伏的海岸线旅行,在澹州港登岸。码头上一位年轻人看着海上而来的小姑娘,一时间竟痴了,险些落入海中他这一生从未如此狼狈过,也从未如此幸福过。

又一年,那位姑娘和少年接受了那位年轻人和他几位同伴的邀请,来到了偏于南方的庆国,提着一个箱子,进入了京都。

在进入京都城门的时候,因为不肯接受检查箱子的要求,与庆国历史上最年轻的京都守备师统领叶重发生了冲突。少年将叶重的双手摁在湿湿的城门上,姑娘把叶重打成了猪头。

还是那一年,叶重的叔父叶流云与那位少年切磋,自此之后不再用剑。

那一年,姑娘家进入诚王府,看着那个面相苦愁的太监,苦恼地说道:“五常这个名字哪有萍萍好听,我只是发愁,我们算是姐妹还是什么”

有一年,司南伯不再去花舫,成了亲,诚王府老二那个泥猴儿,天天往京都外的太平别院跑,而诚王府的那位郡主睁着大而无辜的双眼,心想叶姐姐怎么生的那般漂亮呢

有一年,江南三大坊初设,泉州开港,设水师,那位姑娘家坐在海畔的礁石上,看着海里的浪花,下意识地抛着手里的金属子弹,开始思念某人,然后和身旁的一个小兵笑着说了几句话。

那些年间,两位亲王死于天雷,成为太子的那位年轻人依然如常,天天去太平别院爬墙,即便无数次被蒙着黑布的少年打落墙头,亦是如此。

那些年里,本名陈五常的那位太监,开始往自己的颌下贴假胡须,或许是因为他不习惯被人称为姐妹的缘故。

那些年里,如朝阳般蓬勃的南庆开始北伐,开始失败,并且开始从失败中获得信心。

那些年里,贴上了胡须的陈萍萍率领黑骑突袭三千里,救了某人,擒了某人,伤了自己,从此坐在轮椅上半步不曾离。

有一年,那位姑娘家生了个男孩儿,虚弱地、满足地靠在塌上,用那双温柔的眼睛,看着紧闭着双眼的新生儿。孩子的父亲远在西方草原,那位蒙着黑布的少年,则在床边温柔地看着她,然后少年感觉到了什么,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太平别院。

就是那一年,那些ri子,有个人走了,而那个婴儿却睁开了双眼,看到了自己如白莲花的双手,身前的瞎子少年和身后坐着轮椅的老人。

又一年,渐渐长大的孩子在澹州港的屋顶上,大声喊着:“打雷了,下雨了,快收衣服啊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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