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市郊又发现一具微笑尸体。”题安听到电话那头的梁落说。
题安赶到现场,尸体为女性,上半身裸体,肾脏被掏走。
嘴角被刀自嘴角向两边割开,伤口至耳垂,被害人面部,呈现一个诡异的笑容。
她的头颅被钻了一个孔,额头刺着一个五角星。
林姐赶到,对尸体做了大概测量。
林姐指导跟着她的实习生拍照。
她抬头问题安:“上周微笑尸体的罪犯,不是抓到了吗?
怎么这儿又有一起,看起来一模一样的犯罪?”
其实题安在看到这具尸体的时候,心里也是一惊。
上周在一个荒废的房子里,也发现了一具女尸。
死亡的样子和面前的这具女尸的样子,一模一样。
根据上周尸体上的指纹比对,题安他们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对他进行了逮捕。
犯罪嫌疑人叫罗克,男,27岁,无业。
他对自己杀害那名女性的行为,很快就承认了。
本以为案子破了,结果这周在市郊的公园,就出现了和上周一模一样的尸体。
犯罪嫌疑人都被抓起来了,怎么还死人?
罗克有同伙吗?
一切得先把尸体拉回去做解剖,才能做推理。
林姐很快给了鉴定结果,这具女尸和上周的女尸一样,生前被折磨了将近五个小时。
致死伤口很多,她们的肾脏是活着的时候被取出来的。
两个受害人背部,都有压痕形成的尸斑。
按压痕形状,两个受害人生前被绑在了什么柱子上。
同样颅骨被穿孔,死后额头上都被刺了刺青。
鉴定科同时出了指纹比对结果。
留在被害人鞋子上的指纹,居然还是罗克的!
罗克被抓捕之后,一直在看守所,他不可能逃出去作案。
题安紧急提审罗克,让他交代同伙。
罗克很年轻,眉眼间是一览无余的帅气。
罗克被捕的时候衣着考究,干净整洁,胡子指甲都修剪得整整齐齐。
如果在大街上遇到罗克,大部分人对他的第一印象,应该都觉得他是年轻有为,朝气蓬勃,事业家庭都小有成就的人。
就是这样的人,亲口承认了他残忍杀人的过程。
题安问他:“前天你在哪儿?”
罗克笑笑:“这个问题,你怎么会问我呢?
不是你亲手将我逮捕的吗?
你在怀疑自己吗?”
题安严肃地问:“为什么刚刚被杀害的女人,身上还是能提取到你的指纹?”
罗克将手指交叉,眉宇间的帅气变成了邪气,“因为这个人,还是我杀的呀。”
“她的死亡时间,不超过48小时,你在监狱,是怎么出去杀人的?”
“只要我想,我就能杀人,你信吗?”
题安目光如炬,试探道:“你有同伙。”
罗克手一摊,“我不需要同伙。我有署名权。”
“署名权?什么署名权?”
罗克这时脸上的笑容渐渐显现,压低声音对题安说:“你的手机快响了。”
罗克的话音刚落,题安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题安看了看罗克,罗克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题安走到审讯室外面,接起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