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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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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代的明朝,昆曲还没有出现,而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逐渐兴旺,出现了一个新生的市民阶层。这群人有钱有闲,又有文化,对于精神粮食的追求已经到了机渴的程度。

其中,看小说、听书算是主流的娱乐方式。

至于追捧清馆人,实在太高级了,一般人也没这个能力,却不妨碍他们追星。

楼子里的名妓卖艺不卖身,其实跟后世的超级大明星也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侯府夜宴新老花魁的比试只不过两日,就在京城普通百姓中传了开去。

“你们听说了吗,云卿姑娘又从燕娘手头将花魁的头衔夺了回来。”

“听说了,其实啊,我也是很喜欢云卿的姑娘的。云卿姑娘当初之所以败在燕娘手头,还不是因为燕娘年轻,皮相上也过得去。更竟能跳得一套古怪的舞蹈。世人多是喜新厌旧之辈,图个新鲜。但接触得久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希奇,反到是云卿姑娘这种文静高雅的女子,才是真正的好。所以,云卿能够夺回花魁头衔,我并不觉得奇怪。”

“说得是啊,其实我也不意外。不过,︾≤,这事一波三折,倒是精彩啊!”

……

和民间只关注于新老花魁之争不同,士林和京城文化界更关心这两个铭名妓身后的创作团队。

所有人都知道燕娘之所以能够得花魁的名头,靠的是龙在。

龙明卿当初进京的时候是何等的风光,一手好词脍炙人口,活生生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歌妓捧成京城花魁。

可就在这天晚上,燕娘居然败了。

那么,给云卿姑娘写词的就是何方神圣?

七子?不可能,李梦阳正关在天牢中,其他六人又不在京城。

唐伯虎?此人被牵涉进科场舞弊案之后已经封笔了。

杨慎?更不可能,杨家家教很严,杨廷和大人是个有名的道德先生,自然不会让儿子出入风月场所。

这一猜,很快,苏木的名字就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当天晚上所作的两首词就在瞬间传遍了京城。

无论是婉约缠绵的〈采桑子〉还是大气磅礴的〈临江仙〉,都被京城文坛中人,公卿大夫们第一时间拿到手头,仔细品味,然后击节叫好。

尤其是那首〈临江仙〉更是被誉为国朝两百年来诗词第一。

先前或许还有人听说苏木剽窃一事,可等到〈临江仙〉一出,又知道这首词乃是李士实当场出题时,那一点小小的怀疑自然消失不见。

不但这两首词被人们牢牢记住,连他以前在保定所作的那首七言也被人翻了出来。

三五天中,苏木的名气彻底在京城打响了。

他别的作品不说,光一句“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就算是奠定了他在文坛上的地位。也许有不了一两年,这词就会在全国传开。

到那时,也不知道苏木的名气会响亮成什么样子。

现在只不过是刚刚开始。

苏木对于自己在诗坛子上的名气并不怎么看重,明清读书人以科举入试为终极目标,文名再响并不能够带来真正的实惠,唐伯虎的文才大吧,名头响亮吧,可到晚年的时候不一样落魄到三餐不继。可见,在这个时代,你若是进不了官场,就是个屁。

他这次之所以出手,主要是为了榜胡顺,实际上主要是为了帮胡莹,对于这个小女子,他自觉亏欠太多。感情债,一辈子都还不清。

在家里随意地写了三天〈红楼梦〉,这日清晨,刚跑步归来,就有胡进学身着便装过来说胡顺请他过去说话。

苏木接过小蝶递来的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一笑,心道:总算将这事办成了,万花楼肯将规矩钱交给锦衣卫。如此,总算是在铁板一块的甜水胡同里打开了一个缺口。至于接下来如何扩大战果,从东厂那里虎口夺食,那就要看胡顺的手段了。

从内心来说,苏木是不想去见胡顺的。不过,看到胡进学悄悄在苏木耳边说:“子乔,你还是过去一趟吧,我家大小姐那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若不来,她要亲自过来请的。”

苏木吓了一跳,如果胡莹过来和小蝶碰到一起,免不了又要争吵,罢,还是去一次吧!

到了甜水胡同,路过〈万花楼〉的时候,苏木忍不住抬头朝里面看了一眼。

却见到里面好多人等着,门口也立着不少书生:“敢问小儿哥,云卿姑娘可在?”

“这位相公,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辰,云卿姑娘都还在睡觉呢!”

“那么,云卿什么时候能够起来?”就是一锭银子塞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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